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2013-06-25 公司:力士科技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斐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鍾明道(董事)方正(董事)孫明光(董事)葉奇鑫(董事)林明毅(董事)陳立銘(獨立董事)柯俊禎(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鍾明道 董事 斐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林明毅 董事 上海宣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鍾明道董事 斐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負責人林明毅董事 上海宣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斐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255弄30號1202室。上海宣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上海市徐匯區中山西路2025號永升大廈419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斐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電子零組件銷售。上海宣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管銷系統軟體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斐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係本公司之關係企業。上海宣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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