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2年私募訂價等相關事宜
2013-12-20
公司:晶越微波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2/20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6條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十三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之規定,且本次參與私募之應募人總數除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外,不得超過三十五人。4.私募股數或張數:8,300,000股。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金額為新台幣49,800,000元。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一) 本次私募參考價格之計算,依證交法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 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興櫃股票公司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1)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 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1,518,695元/483,331股)=3.14元(每股)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本次訂價係以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之102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所顯示 之每股淨值 6.12元,計算得之。 37,880,040股-804,000股(庫藏股)=37,076,040股 226,906,959元/37,076,040股=6.12元(每股)依102年12月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九成為限(6.12元x90%=5.508元)。本次私募發行價格訂為6 元。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負債及改善財務結構。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次增資若採公開募集方式籌資,其時效性及可行性恐難於短期內達成增資目標。考量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以利達成改善財務結構之目的,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投資人應募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10.實際定價日:102/12/2011.參考價格:6.12元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6元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巳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起滿3年始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滿3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取具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發符合上櫃標準之同意函,並據以向主管機關完成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審核程序後始得提出上櫃掛牌交易申請。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限:102年12月23日至102年12月25日。(二)本次私募現金增資基準日:102年12月25日。(三)本次私募應募人:臺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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