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本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案

2014-01-20 公司:大朋電子工業
1.事實發生日:103/01/202.發生緣由:考量本增資案將大幅稀釋股東的股權,綜合考量股東權益的最大化及整體資金規劃,擬以出售大陸轉投資公司股權款支應原現金增資計劃所需資金,因而撤銷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3.因應措施:本公司擬以出售大陸轉投資公司股權款支應原計劃所需資金,故對未來營運無重大影響。4.其他應敘明事項: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1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4509號函核准在案。股東及員工已繳款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返還股東及員工已繳納之股款,加計利息係參考台灣銀行103年1月16日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牌告固定利率年息1.38%為計算標準,利息計算日期始於各繳款人之繳款日,迄於郵寄支票日止,以繳款金額 x (1+(繳款日至郵寄支票日之天數) /365 x 1.38%)計算,於接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函後辦理退款作業,應退款項將以郵寄支票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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