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2014-03-28
公司:晶訊科技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2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7公告內容: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7 上午10點整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七二六號地下二樓(遠東世紀廣場第一期管理中心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 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2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 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金額及首次採用IFRS對可分配盈餘之影響(二) 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2年度盈虧撥補案。(三) 討論事項1. 修正本公司產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五)散會 (六)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9 (七)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7 (八)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50號8樓,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3393-0898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另依公司法第183條規定,股東常會之議事錄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東常會之議事錄,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3)開會通知書與委託書於開股東常會30日前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4)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就本次股東常會提出建議案,惟依法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 包括文字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項提案將不予列入。凡符合提案資格欲辦理之股東,請將書面提案註明股東戶號及姓名或名稱並蓋妥原留印鑑後,於102年4月21日至102年4月30日止之期間內,寄(送)達本公司(受理提案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50號8樓 聯絡人:伍先生電話: 82265088-610,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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