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3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行
2014-04-25
公司:明揚國際科技
1.股東會決議日:103/04/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 洪麗蓉 長興化學工業(股)公司 薪酬委員會委員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得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因其財務,業務之運作完全獨立。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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