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與鄭州瑋鋒因無業務往來金額導致資金貸與超過業務往來金額

2014-05-13 公司:瑋鋒科技
本公司與鄭州瑋鋒因無業務往來金額導致資金貸與超過業務往來金額限制改善案1.事實發生日:102/12/31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1年度出貨鄭州瑋鋒電子包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稱鄭州瑋鋒)新台幣2,599千元,後因鄭州瑋鋒結束營業並辦理清算,致該筆款項未能如期收款,且在102年度本公司與鄭州瑋鋒已無業務往來,導致個別貸與金額超過業務往來之限額規範。3.因應措施:目前鄭州瑋鋒已辦理清算作業中,本公司將要求鄭州瑋鋒於103年7月31日前全數還款,並將此案送交最近期董事會報告並列案控管。4.其他應敘明事項:改善案已於103/5/12由監察人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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