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3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2014-12-01
公司:美環能
1.事實發生日:103/12/012.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8,125,000股案,原股東繳納期限業已於103年11月28日截止,尚有原股東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3.因應措施: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自103年12月01日至104年01月01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原股東請於上述期間持原繳款書,至台新商業銀行建北分行暨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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