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法遵長由臺灣銀行法遵長蔡 宗榮兼代 2015-01-23 公司:台灣金融控股 1.事實發生日:104/01/222.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104年1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知單。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