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更正103年度財務報告附註揭露內容之原因

2015-06-04 公司:茂德科技
1.事實發生日:104/06/042.發生緣由:為加強揭露本公司已重新評估99年第3季至100年度財務報告繼續經營假設之適當性說明:1.本公司99年第3季至100年度財務報告係按繼續經營假設基礎編製,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溫芳郁、王偉臣會計師前因對本公司繼續經營假設無法獲得足夠及適切之證據,而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查核報告(年度)或拒絕式核閱報告(期中)。2.因本公司重整計畫於104.1.27經法院裁定認可,爰99年第3季至100年度財務報告繼續經營假設之適當性,評估結果上開財務報告尚無須做重大調整,本公司已更正103年度財務報告附註加強此部分之資訊揭露。3.因應措施:將補充說明更正於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附註揭露。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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