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行與緬甸合作銀行簽署業務合作備忘錄
2015-09-18
公司:台灣銀行
1.事實發生日:104/09/172.契約相對人:緬甸合作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09/17~105/09/16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雙方同意基於互惠互利原則,並在符合雙方法令規範下,於銀行業務合作範圍內,彼此交換相關業務資訊以進行合作交流。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臺銀仰光辦事處未來業務拓展應有正面助益。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增進與緬甸金融機構合作機會,俾利業務拓展。9.其他應敘明事項:契約有效期限為一年,若一方欲提前終止契約,應於30天前以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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