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遭處分案說明

2016-02-03 公司:遠雄人壽保險事業
1.事實發生日 :105/02/03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時,違反「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第1項第2款及第17條。3.處理過程: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第171條之1第5項罰鍰新台幣60萬元整及2項糾正。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60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金管會裁處書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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