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
2016-03-15
公司:名超企業
1.事實發生日:105/03/15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13.股東會召開地點: 桃園市八德區後庄街51號(本公司教育訓練室)4.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 章程修訂案。(配合公司法第235-1條修訂)二、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四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四年度財務決算表冊報告。(3)一○四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三、承認事項:(1)本公司一○四年度決算表冊案。(2)本公司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四、選舉事項: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三席)及監察人案。五、討論事項(二)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1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股東提案或提名獨立董事期間為105年4月07日起至105年4月18日止。受理處所:名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八德區後庄街51號)本公司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股東提案或提名獨立董事手續。董事會審查股東提案或提名獨立董事,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股東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2)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五、前述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3.因應措施:依上述公告時程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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