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德動能董事會決議股東常會召開相關事宜

2016-04-08 公司:華德動能科技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4/0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五青路291巷33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2.一○四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3.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二)承認事項: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2.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四)選舉事項:1.補選獨立董事案。(五)其他議案: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本公司自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起至一○五年五月三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止,受理股東提案申請。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一○五年五月三日下午六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68號4樓之1。二、本公司獨立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董事會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之人數,亦同。前項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凡欲辦理提案與董事及獨立董事提名之股東,於自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起至一○五年五月三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止於書面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或身分證字號、戶名並加蓋股東印鑑或簽名後,親自(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送達本公司。受理提名處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68號4樓之1。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名資料,並檢核股東相關提案或提名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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