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案
2016-04-11
公司:聯亞藥業
1.事實發生日:105/04/112.公司名稱: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提撥員工現金酬勞計新台幣362,851元及不提撥董監事酬勞。(2)上述決議金額與104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3)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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