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016-06-14
公司:億而得微電子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1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黃文謙,職稱:億而得微電子(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董事:陳鴻文,職稱:億而得微電子(股)公司董事。董事:陳永華,職稱:億而得微電子(股)公司董事。獨立董事:林俊吉,職稱:億而得微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黃文謙,晶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兼總經理。董事:陳鴻文,正文科技(股)公司之董事長兼總經理、正文投資、普羅通訊、 先博通訊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速連通訊(股)公司、立鴻半導體(股)公司 以及G-Technology、Witek、Ampak、Primax等公司之董事、美中全照光電 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董事:陳永華,晶彩科技、晶隼科技等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獨立董事:林俊吉,Capital TEN Inc.之董事、水木創業顧問公司之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05年06月14日股東常會,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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