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2016-06-16
公司:東聯光訊玻璃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1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林資智朝愷投資(股)公司及法人董事代表人林資凱日茂國際投資(股)公司及法人董事代表人姚德彰群元投資(股)公司及法人董事代表人黃育正獨立董事:陳俊哲、李文豪、王江林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雷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林資智、朝愷投資(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林資凱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蘇州卡利肯新光訊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林資智、林資凱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蘇州卡利肯新光訊科技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勝浦鎮瑞慈巷2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蘇州卡利肯新光訊科技有限公司:設計製造用於投影機,車燈照明等玻璃製品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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