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2016-06-14 公司:上海商銀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1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榮鴻慶/董 事 長 (2)李慶言/常務董事 (3)陳逸平/常務董事 (4)榮智權/董 事 (5)顧肇基/董 事 (6)邱怡仁/董 事 (7)榮康信/董 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營業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5/06/14~107/06/04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裁示就董事會所提原議案進行表決, 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為2,572,576,972權, 反對權數為226,279權, 棄權及廢票權數為2,026,324權, 贊成者占表決時出席股權總數之97.13%, 本案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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