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105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2016-07-07
公司:鼎基先進材料
1.事實發生日:105/07/0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105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3.因應措施:(1)開會時間:105年8月15日上午10點(2)開會地點: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8-1號(本公司會議室)(3)股東臨時會召集事由:一、討論及選舉事項:(一)修訂公司章程案。(二)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管理辦法」案。(三)全面改選董事案。(四)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4.其他應敘明事項:(1)停止過戶期間:自105年7月17日起至105年8月15日止。(2)本次股東臨時會應選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由股東自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3)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05年7月8日起至105年7月18日止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臨時會董事候選人之提名,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提名手續。受理提名地點: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8-1號聯絡電話:07-8070166本公司將於股東臨時會召集通知日前,提前將處理結果通知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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