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2016-10-11
公司:華立捷科技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0/11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 13日(91)台財證一第0910003455號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應募人之選擇將以對本 公司能直接或間接助益為考量,可提供本公司營運所需之支援,包含技術合作及市 場開發、產品銷售、經營諮詢等有利公司未來營運發展及效益為對象,並以本公司 下游客戶為主。 (2)本次洽定之應募人及應募人與本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主要客戶Heptagon Micro Optics Pte. Ltd.百分百投資子公司AMK INV SYSTEMS PTE. LTD.為優先考量之應 募人。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私募普通股總股數為11,2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5.得私募額度:發行股數以13,000,000股普通股為上限,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依據本公司105年6月24日股東常會之決議,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 價格(依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 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 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經計算為新台幣42.19元)之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最近期財報之每股淨值為6.81元)孰 高者)八成訂定之,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為33.76元,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 方式依相關法令規範辦理,訂價之依據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資金將用於購買機器設備,以擴充本公司產能,以滿足產 業未來發展,以擴展市場版圖及創造股東長期價值。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私募方式相對於公開募集迅速簡便及具時效性,且私募股票 有限制轉讓之規定,更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合作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 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105/10/11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42.19元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33.76元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 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或依相 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掛牌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因 AMK INV SYSTEMS PTE. LTD.本次認購本公司私募普通股需事先取得中華民國投資 審議委員會核准,故授權董事長與AMK INV SYSTEMS PTE. LTD.公司洽定繳款日, 惟應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AMK INV SYSTEMS PTE. LTD.投資之日起15日內 完成繳款。 (2)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增資基準日及權利、義務或任何與本次私募普通股有關之未 盡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示或法令修改而需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預計與AMK簽訂認股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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