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2款之情事,
2016-11-29
公司:群豐科技
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2款之情事,本公司自105年12月14日起終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1.事實發生日:105/11/29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前因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台灣工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改組解散,並申請辭任,致本公司無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且僅餘ㄧ家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本公司已依規定公告自105年8月24日起停止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惟因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停止櫃檯買賣逾三個月,其停止交易原因仍未消滅,核有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2款之情事,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501019431號函規定,本公司自105年12月14日起終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5年12月14日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終止興櫃登錄後,仍將維持公開發行公司身份,並重新規劃上(市)櫃時程,亦將洽詢其他證券公司接續擔任本公司主辦輔導券商,以維護本公司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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