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 規定之

2017-02-13 公司:力群電子
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 規定之情事,自106年02月28日起停終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賣。1.事實發生日:106/02/13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已接獲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通知,自民國106年2月28日起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6/02/28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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