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106年股東常會部份內容
2017-02-22
公司:鼎基先進材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2/2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5/26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8-1號(A棟二樓辦公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105年度營業報告書。2.民國105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3.民國105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4.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守則」。二、承認事項:1.民國105年度營業報告書與財務報告案。2.民國105年度盈餘分配議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和「背書保證管理辦法」。2.通過上市前現增原股東放棄優先認構權利。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3/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5/267.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股東之提案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為本公司(地址: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8-1號股務組收),受理期間為自民國106年3月17日至同年3月27日止,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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