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予以裁罰案之說明

2017-03-08 公司:遠雄人壽保險事業
1.事實發生日::106/03/082.違規情形::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依保險法第171條第1項及第171條之1第5項規定核處罰鍰計新臺幣120萬元整,並依同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4.預計改善措施::依金管會之裁處書辦理。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之裁罰案,目前僅主管機關網站公告,本公司尚未收到主管機關裁罰之書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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