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
2017-03-20
公司:名超企業
1.事實發生日:106/03/20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083.股東會召開地點: 桃園市八德區後庄街51號(本公司教育訓練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五年度財務決算表冊報告。(3)一○五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一○五年度決算表冊案。(2)本公司一○五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8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股東提案期間為105年3月31日起至105年4月10日止。受理處所:名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八德區後庄街51號)本公司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股東提案手續。董事會審查股東提案,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股東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五、前述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3.因應措施:因最後過戶日4月9日是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將提前至4月7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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