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司法第369條之8第1項規定,接獲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取
2017-04-12
公司:拍檔科技
依公司法第369條之8第1項規定,接獲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通知之公告1.本公司收到書面通知日期:106/04/122.買進本公司股權日期:106/03/10~106/03/303.買進股權之公司名稱: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該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5.該公司持股比率:42.06%6.為前項通知後有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八第二項規定變動情形時再行通知本公司之日期及內容: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交易已於106/04/10完成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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