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通過向關係人承租實驗辦公室。
2022-03-30
公司:環拓科技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屏東縣枋寮鄉永翔路2-12號之辦公室C2及C3。2.事實發生日:111/3/30~111/3/30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承租面積約為169.34平方公尺,折合為51.28坪。2.辦公室租賃金額:273元/坪,14,000元/月。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揚泰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實驗分析整體規劃。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環拓。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本公司與關係人。前次移轉日期:2020年8月18日。移轉金額:3.5億元。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於2020年8月18日以總價3.5億元向公司取得土地及建物興建廠房。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每月租金新台幣14,000元。期間:擬自簽約日起五年。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除另有規定外,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任意解除或終止本合約至全部或一部分。2.如甲方非因政策法令變更或不可抗力事由要求提前解約,而致乙方受有損害時,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乙方於租賃面積區域所購置使用設備之剩餘帳面價值或重置成本取其低為賠償上限。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比議價。參考租賃區域周邊行情。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租用實驗辦公室。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1 年03 月30 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1 年03 月30 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18,400元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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