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2017-05-18 公司:必翔電能高科技
公告本公司10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1.股東會決議日:106/05/1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必翔實業(股)公司代表人-伍必翔董事:必翔實業(股)公司代表人-戴兆宏董事:賴春田獨立董事:謝欽城獨立董事:黃振桑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含大陸地區)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照原案票決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必翔實業(股)公司代表人-伍必翔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揚明實業(浙江)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平湖經濟開發區興平三路501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及銷售電動車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100%轉投資公司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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