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限制
2017-06-13
公司:樂陞美術館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樂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何嘉興董事:樂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于傑董事:樂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蓓心董事:張志良獨立董事:柯淑敏獨立董事:彭 芸獨立董事:王志誠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樂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蓓心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蘇州工業園區樂陞軟件有限公司法人監察人代表人蘇州工業園區樂美館軟件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北京樂太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蘇州工業園區樂陞軟件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大道1355號國際科技園2期E-201室蘇州工業園區樂美館軟件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大道1355號國際科技園2期B-205北京樂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區新街口外大街28號B518(德勝園區)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蘇州工業園區樂陞軟件有限公司:軟件的設計、製作,美術製作等蘇州工業園區樂美館軟件有限公司:美術製作北京樂太科技有限公司:技術開發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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