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2017-06-13
公司:明達醫學科技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普訊玖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高誌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1)表決時表決權總數:15,159,933權(2)贊成權數15,153,933權,佔表決權總數99.96%(3)反對權數 0權,佔表決權總數 0.00%(4)無效權數 0權,佔表決權總數 0.00%(5)棄權與未投票權數6,000權,佔表決權總數0.04%(6)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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