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日程等相關事宜
2017-08-03
公司:群豐科技
1.事實發生日:106/08/03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日程等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於106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銷除普通股85,599,045股及減少資本 新台幣855,990,450元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7月17日金管證 發字第106002631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有關減資內容如下: (一)減資金額:新台幣855,990,450元。 (二)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三)銷除股份:85,599,045股。 (四)減資比率:60%(即每仟股減少600股)。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按減資 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銷除股份,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 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 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面額改發放現金至元為止(元 以下全數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認購之。 (五)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26,650,750元,每股新台幣10元,分為 142,665,075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70,660,300元,每股新台幣10元 ,減資後發行股份為57,066,030股。三、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二)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一○六年九月十七日。 (三)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一○六年九月十八日起至一○六年九月 二十二日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 (四)減資換發新股票開始買賣日期:民國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自新股票買賣 之日起,原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四、配合辦理減資相關事宜,員工認股權憑證停止行使認股期間為一○六年八月十日至 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止。另依據本公司一○二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 法第七條規定,遇有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認股價格應予 調整,惟調整後認股價格29.25元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11.7元,故本公司一○二年 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價格不予調整,仍為新台幣11.7元。五、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票相 同。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辦理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後,辦理換發新股,屆時另行公告 。六、若上述減資比率、減資基準日等日期或因其他因素須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 理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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