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決議調整110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
2021-11-15
公司:晶瑞光電
1.事實發生日:110/11/152.公司名稱:晶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10年9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4,200,500股,發 行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下同)3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0月05日 金管證發字第110035944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2)因資本巿場價格的波動,導致降低股東認購意願,加以本次現金增資其中主 要用途之一為收購相關上游產業,其相關合約均以確認,為確保公司未來經 營發展,業務拓廣,故有其資金需求之必要性,且原股東繳款未達預期,擬 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調整發行股數,由14,200,500股調整為 8,396,500股,募集總金額由新台幣426,015,000元調整為251,895,000元。6.因應措施:一、向主管機關申請調整110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二、為確保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權益,本公司特訂相關補償辦法如下: (一)適用對象:已繳交股款超過股東認股比例之原股東、員工。。 (二)補償方式: 1.申請期間:待取得主管機關延長核准函後另行公告之。。 2.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 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365】。 註1: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台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存利率為基 準計為之。 註2: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全權處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待取得主管機關調整110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核准函後另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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