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處新臺幣400萬元罰鍰

2017-12-29 公司:台灣銀行
1.事實發生日:106/12/292.發生緣由:對於參貸慶富造船公司獵雷艦聯貸案,有過度依賴主辦行所提供之資料,未審慎評估授信戶財業務狀況,且未落實貸後管理等,對於相關風險未完整評估,即將參貸額度提高等缺失。3.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全面檢討本案發生原因,將持續加強行員教育訓練以強化徵審及貸後管理功能。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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