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接獲金管會核准106年第二次現增案調降發行價格
2018-01-11
公司:易宏生物科技
1.事實發生日:107/01/112.公司名稱: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於107年01月05日申請106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調降發行價格,業已於107年01月11日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70300758號函核備。(二)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28元調整為每股新台幣14元,可募得資金為新台幣49,000仟元,增資計畫資金用途及發行股數皆維持不變。6.因應措施: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因延展繳款致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特訂定本補償方案補償之。(一)適用對象:公告日前已繳款之本公司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二)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迄本次增資基準日止。(三)申請方式:對於公告前已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於申請期間截止日(本次增資基準日)前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檢附認股繳款書存查聯影本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87號5樓;電話:(02)27906016)提出申請,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四)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1)對於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註1)起以開立支票及掛號郵寄(郵資股東自行負擔)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並給付自原繳款期限截止日起至退回日應加計之利息,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數X原現增發行價格X﹝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X1.065%(註2)/365﹞(2)申請調整認購價格後,對於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仍有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溢繳納之股款,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註1)以支票及掛號郵寄(郵資股東自行負擔)或匯款方式退回已溢繳之股款及補償利息,計算方式如下:認購股數X(原現增發行價格-調降後之現增價格)X﹝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X1.065%(註1)/365﹞(註1):實際退款日訂為收足股款日前一併退款;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註2):年利率依臺灣銀行106年12月27日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機動利率計算之。7.其他應敘明事項:承諾書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6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茲因近期市場客觀環境變動致影響本公司股價,經考量資本市場變化及考量公司整體規劃,並確保現金增資計畫順利進行,將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 28元調整為每股 14元,發行股數不變,可募得資金為新台幣49,000仟元,上述調整發行價格及募集金額致原股東、員工以及認股人權益發生損害並以書面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本人願負賠償之責任。立書承諾人:蘇睿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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