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107年股東常會

2018-01-27 公司:鼎基先進材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1/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5/29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8-1號(A棟二樓辦公室)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民國106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0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民國106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修訂「董事會議事管理辦法」報告。5.股東提案處理說明。(2)承認事項:1.民國106年度營業報告書與財務報告案。2.民國106年度盈餘分配議案。(3)討論事項:1.修訂「董事選舉管理辦法」部分條文。(4)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3/3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5/297.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股東之提案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為本公司(地址: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8-1號股務組收),受理期間為自民國107年3月22日至同年3月31日止,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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