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收新北市政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訴願決定書
2018-05-24
公司:昶昕實業
1.事實發生日 :107/05/24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03/30運載氯化銅槽車事故處置,新北市環保局認定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新台幣300萬元整罰鍰,依法提出訴願程序後,新北市 政府來文決定撤銷原處分。3.處理過程:不適用。4.預估可能損失:不適用。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0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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