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
2026-08-06
公司:聯純
1.事實發生日:115/08/06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蘇州聯純水處理設備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0,00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1,786(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資金需求。(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聯純永續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0,00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資金需求。(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UNITED PURIFICATION TECHNOLOGY (M) SDN. BH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0,00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292(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資金需求。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4,078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2.06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1.以115年07月人民幣匯率4.7857計算2.以115年07月美元匯率32.292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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