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及第

2026-08-19 公司:優你康光學
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及第2項規定,自115年9月3日起終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1.事實發生日:115/08/19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

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申請

辭任本公司之主辦及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依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

字第11501015813號函示,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及

第2項規定公告,自115年9月3日起終止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

營業處所買賣。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5/9/3

4.其它應敘明事項:推薦證券商於終止交易前,仍負連續報價及成交

義務。

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擔任本公司主辦及協辦輔導推薦證

券商,造成股東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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