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最高法院民事案件裁定

2026-08-14 公司:源大環能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上訴人: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台榮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台上字第1250號民事裁定

4.事實發生日:115/08/1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前向台榮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承租位於雲林縣虎尾鎮惠

來厝1181地號土地,因租賃爭議遭台榮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告請求拆屋還地。

6.處理過程:本公司依法提起上訴,於115年8月14日接獲委任律師通知,最高法院裁定上

訴駁回。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業已評估拆遷費用並估列負債準備共

計15,570仟元。本次判決結果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營運均正常運作。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依最高法院裁定及相關法令辦理後續事宜,以保障股東

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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