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2026-08-05 公司:仁新醫藥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事實發生日: 115/08/05

2.原公告申報日期: 113/08/13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113年8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

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公司於115年6月30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將原有股

票面額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1元,業經經濟部115年7月17日經授商

字第11530103990號函核准在案,並將於115年8月31日全面換發股票,

故依據「員工認股權憑證適用疑義問答」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

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修訂,員工認股權憑

證發行後,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時,應調整認股價

格及每單位認股權可認購股數。

修訂前內容:

第七條 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三)(略)

(四)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

時,認股價格應於新股換發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

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

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第八條 本公司所交付予員工之認股權憑證,每年度於以下期間不得行使認股

權:

(一)∼(三)(略)

(四)其它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修訂後內容:

第七條 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三)(略)

(四)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

少時,應依下列第一款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分為

止,分以下捨去不計),並依下列第二款公式計算其調整後每單位認股權

可認購之股數(計算至一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則捨去不計)。前述認股

價格及每單位認股權可認購股數之調整,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1.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調整後每單位認股權可認購之股數=調整前認股價格X調整前每單位認

股權可認購之股數/調整後認股價格

第八條 本公司所交付予員工之認股權憑證,每年度於以下期間不得行使認股

權:

(一)∼(三)(略)

(四)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

交易日前一日止;前述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係指向經濟部申請變更

登記之前一個營業日。

(五)其它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修訂第七條(四)及新增第八條(四),之後條次編號,依序順延。)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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