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2026-06-25 公司:天明製藥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詹詠寧董事

慈鎂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正星董事

陳冠志獨立董事

陳宛鈺獨立董事

陳冀寬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5/6/25~118/6/24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超過二分之一股東出席,扣除利益迴避後

以出席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行為。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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