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026-06-15 公司:利統
1.股東會決議日: 115/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羅麗珠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之行為,以無損及本公司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113/06/19~116/06/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及出席股東表決權二分之一

以上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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