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

2026-06-11 公司:達輝光電
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昕杰

(2)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施火灶

(3)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歐金達

(4)董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代表人何思賢

(5)董事代表之政府: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6)董事代表之法人: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昕杰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友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新科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施火灶: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董事長

友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歐金達: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欣泛亞聚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董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代表人何思賢

美商維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資深資料科學工程師

(5)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東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環球晶圓股份有限公司

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友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新科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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