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申報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普通股乙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6-06-10 公司:宣捷幹細胞生技
本公司申報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普通股乙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退件之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6/10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民國115年6月5日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

普通股乙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15年6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46521號函

來函,經查本公司最近2年虧損,核有「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73條

第1項第5款第1目規定情事,本會得退回其案件,予以退回。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經115年

股東常會通過後,仍須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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