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

2026-06-08 公司:三鼎生物科技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陳明賢、李旭東

(2)獨立董事:劉玄哲、邱欽堂、蔡秉諺、沈子喬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陳明賢:精華光學(股)公司董事長兼任大中華區業務部副總經理

Shine Optical Holding Groups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香港精華光學有限公司董事

寶雅國際(股)公司董事

和迅生命科學(股)公司董事

(2)李旭東:華電聯網(股)公司獨立董事

斯其大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3)劉玄哲:欣耀生醫(股)公司董事

永笙生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4)邱欽堂:晉弘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商丞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5)蔡秉諺:牛耳國際生技(股)公司副董事長

健生活(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6)沈子喬:理元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晨元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40,616,319權,贊成權數39,840,955權,

反對權數96,691權,棄權及未投票權數678,673權,贊成權數佔出席總表決權數

98.09%,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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