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繼續提名之說明

2026-04-21 公司:機光科技
1.事實發生日:115/04/21

2.公司名稱: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5年04月21日董事會審查第九屆董事會被提名人資格,

其中獨立董事被提名人鄭淑芬女士自擔任公司獨立董事,任期已連

續達三屆,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五條規定,應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2)本次獨立董事被提名人鄭淑芬女士,自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起,

任期己連續達三屆,考量其具備40年化學之專業專長及經驗,且於

任職期間秉持獨立、客觀立場,對本公司董事會之決議能提供專業

且具建設性之建議,對公司經營及公司治理有顯著助益。綜合評估

其專業性及獨立性,董事會認為鄭淑芬女士仍具備擔任本公司獨立

董事之適格性,爰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

法」第5條規定,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並將於股東會

選任時向股東說明前述理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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