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14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2026-03-19 公司:安基生技新藥
1.事實發生日:115/03/19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12/29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據主管機關要求,並經115年03月19日董事會決議追認修正本公司114年員工認股

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

(2)修訂前條文如下: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

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

加時(包含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

、公司合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理現金增

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計算,並於新股發行除權基

準日調整,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

調整之。但有實際?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

下四拾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x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

普通股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不含債

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並應扣除本公司買回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2.每股?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公司合併、

受讓他公司股份成公司股票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之調整方式依合併契約、股

份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訂之。

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4.調整後之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本公司辦理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

,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

入),並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新股

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股

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略)

(3)修訂後條文如下: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

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

加時(包含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

、公司合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理現金增

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計算,並於新股發行除權基

準日調整,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

調整之。但有實際?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

下四拾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x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

普通股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不含債

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並應扣除本公司買回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2.每股?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公司合併、

受讓他公司股份成公司股票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之調整方式依合併契約、股

份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訂之。

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4.調整後之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5.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

公告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

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

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

(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

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本公司辦理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

,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

入),並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新股

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 ×(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收盤

價之比率)〕×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略)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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