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自

2026-03-16 公司:泓辰材料
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自115年3月31日起終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1.事實發生日:115/03/16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因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國票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辭任本公司之主辦及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依櫃檯買賣中心證

櫃審字第11501004615號函示,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自115年3月31日起終止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5/03/31

4.其它應敘明事項:推薦證券商於終止交易前,仍負連續報價及成交義務。

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擔任本公司主辦及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造成股東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歉意。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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