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2026-03-04 公司:永笙-KY
1.股東會決議日:115/03/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鑽石生技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吳友梅

(2)鑽石生技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鄭志慧

(3)鑽石生技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黃彥臻

(4)富邦金控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林慧芬

(5)獨立董事:何弘能

(6)獨立董事:劉玄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15年03月04日股東臨時會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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