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更正)

2026-03-02 公司:凱銳光電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5/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00號7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民國一一四年度查核報告

(3):民國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民國一一四年度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一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庫藏股擬以低於實際平均買回價格轉讓予員工案

(2):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3/30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28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現場過戶截止日期(詳(1))

(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最後過戶日民國115年3月29日因適逢例假日,

故現場過戶提前至民國115年3月27日(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以民國115年3月

29日郵戳日期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台北市建國北路1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

(2)受理股東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訂於民國115年3月20日起至民國115年3月3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

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15年3月30日下午五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

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寄達或送達受理提案處

所:凱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地址: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00號7樓)。並請

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審查標準: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B)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D)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

(3)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115/04/28~115/05/25股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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