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主管機關要求說明本公司電池交易應收款項未收回情形及已採行之

2026-01-09 公司:泓辰材料
應主管機關要求說明本公司電池交易應收款項未收回情形及已採行之債權保障措施

1.事實發生日:115/01/09

2.公司名稱:泓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114年6月至114年8月進行電池買賣交易,產生應收款項

金額共計新台幣(以下同)131,643仟元,其中耀創智電(股)公司(以下簡稱耀創智電)

應收款項89,096仟元,百會科技(股)公司(以下簡稱百會科技)應收款項42,547仟元。

截至115年1月9日止,因電池買賣交易應收款項逾期未收回金額計新台幣70,163仟元

(耀創智電應收票據48,157仟元、百會科技應收帳款22,006仟元)。

二、針對上述逾期款項本公司已採取以下保全措施:

本公司已就耀創智電及其負責人簽發之擔保本票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目前已獲准

裁定之金額共計48,157仟元。百會科技逾期款項新台幣22,006仟元,本公司已寄發存證

信函,經百會科技提出清償方案協商中。

此外,本公司前曾取得供應商台灣博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測科技)及其負責人

所簽發之擔保本票各100,000仟元,本公司已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其中博測科技

負責人簽發之100,000仟元本票已獲准裁定。本公司前並已就博測科技負責人名下持有之

15筆土地設定抵押權(其中13筆為第三順位,2筆為第五順位),以擔保前述款項之受償。

6.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公報9號規定針對無法回收之信用風險進行相關

備抵呆帳之提列。

二、耀創智電及百會科技已與本公司洽談還款方案,目前仍在協商中。

三、本公司亦將視與債務人之還款方案洽談情形,就前述擔保本票及土地進行後續

法律程序,以確保債權保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營運資金充裕,上開事項對本公司正常營運並無重大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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